的舌头下,用孟珊的尸体喂流浪狗,这是一种报复,外加嘲讽。”
“——你不是爱吃狗肉吗?我让你吃!”明恕理解到了萧遇安的意思,设想凶手的口吻道:“但你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吃了!看看,是你被它们吃!”
“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,尤其热爱狗,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。”萧遇安说着一顿,“但这只是一种推论,没有证据支撑。”
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,“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,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——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。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?哥,刚才你提出的是,凶手爱狗,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,但我之前想的是,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。”
萧遇安说:“照你的思路,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。嘴唇代表语言能力,凶手杀害孟珊,也许是象征‘祸从口出’,这就跟一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的舌头类似。”
“假如是这样,那孟珊要么说过什么得罪凶
们是熟人。”明恕说完压了压唇角,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。
萧遇安:“嗯?”
“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,我想到了凶手‘吃人’的可能,但邢老师给我否定了。”明恕说:“这个3毫米的伤出现得怪异,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,我还是老往‘吃人’上想。”
“凶手割掉孟珊的下唇,然后吃掉。”萧遇安顿了几秒,“孟珊的下唇非常吸引凶手?”
说着,萧遇安绕到电脑前,点开了几张孟珊的照片。
忽略土气的打扮,孟珊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,脸蛋小,五官精致,1米63的身高在冬邺市的女性中不算矮,身材匀称,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小小的酒窝,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。
“她最突出的是哪里?”萧遇安问,“别深入思考,就第一感觉。”
“眉毛。”明恕说:“她的眉毛最吸引我。你呢?”
萧遇安说:“眼睛。”
明恕抄起手,“看来我们的意见不统一。”
“既然如此,凶手第一眼注意到的也有可能是她的嘴唇。”萧遇安说:“当然,这只是从你的‘吃人’判断中得出的结论。”
明恕低头想了半天,突然注意到桌上的一个小铁盒,“这什么?玫瑰糖?你居然会吃这个?”
“谨澜寄给你的,我随便拿了一盒放在这儿。”萧遇安笑了声,“反正你看到了就会吃。”
明恕将小铁盒往自己警裤口袋里一放,“我去一趟孟珊的公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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